孕期饮食七原则
来源: 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点击数:1321 时间:[2014-09-04 10:41:30]
原则2:不吃生食 未经高温消毒的生海鲜(如牡蛎、生鱼寿司)、牛奶、肉酱、生的或半熟的肉类和家禽都不应出现在孕期饮食中。这些食物都可能是细菌的来源,会对胎儿造成伤害。
原则3:服用补充剂 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就像一个营养银行,能使孕妇获得所需要的营养素。例如维生素补充剂含600~800微克叶酸,服用后可预防宝宝出现神经管缺陷。怀孕中后期服用铁、钙补充剂,能确保孕妇对这些重要矿物质的需求。
原则4:不要节食 怀孕期间体重合理增加是健康怀孕的最好标志之一。
原则5:体重逐步增加 通常孕期增重11~16千克最为理想。如果怀孕时体重低于正常水平,那么体重可以增加12~18千克;如果怀孕时体重超过正常水平,就只需要增加7~11千克。
原则6:每4小时进餐一次 即使孕妇不饿,宝宝也可能饿了。所以,孕妇应每4小时进一次餐。如果孕妇有恶心、厌食、烧心或消化不良,可以一天进餐五六次。
原则7:偶尔吃点甜食 甜点虽然不应成为孕期饮食的主要部分,但也不必因为有孕在身而放弃香蕉汁、水果脱脂雪糕、酸奶皮的脆饼干或什锦杂果等甜食。